日暮西山,漫天红霞宛如烈焰焚烧,映红整个天空。
廊壁墙上,一只手掌印腥红似血,深陷三分,掌印边缘凝而不散,微风拂过,似乎有浓重的血腥气息弥漫,刺人口鼻。凝视那一抹鲜红,仿佛置身于滔天血海之中,杀意腾霄,让人心神皆震,寒气四溢。
地上润有一滩水渍,散落着几只摔碎的茶杯,却是丫环眉香前来奉茶。路过此处,无意中地一瞥,眼前如同尸山血海一般,顿时惨叫一声,昏厥过去。
“大哥,难道这就是江湖上臭名远扬的......血影魔掌?”文士打扮的中年人浓眉紧蹙,神色异常的凝重,道。
程少卿缓缓地点点头,脸色无比沉重,道:“不错,正是血影魔掌,血手童天这个大魔头,想不到销声匿迹三十年,竟然没有死,反而无声无息地来到江州,直接找上了我们威远镖局,看来我们威远镖局这次真是在劫难逃。”
文士打扮的中年人眉头微扬,道:“大哥,血手童天确实凶名在外,但我们兄弟也不是好惹的,大不了拚个鱼死网破。”
“二弟,我自然不是惧怕血手童天,只是这个大魔头心狠手辣,但凡出手,无不是屠家灭门,斩尽杀绝,若是你我兄弟失手,那你大嫂和侄儿岂不是......”程少卿叹息口气,暗自摇头,道。
三十多年以前,血手童天横行江湖,搅起漫天血雨,造下无尽杀孽。
行事无所顾忌,滥杀无辜,动辄灭人满门,黑白两道的江湖中人,若是触怒于他,定然不能生还,更会连累家中老小。出道不过几年,死在血影魔掌下的已是不计其数。
终于激起众怒,江湖六大门派出面,联合黑白两道绝顶高手,追杀血手童天。
云梦山上激战六天六夜,黑白两道十几位绝顶高手死伤近半,却也重创血手童天,心脉尽断,眼见是不能活了。在场之人无不对血手童天恨之入骨,本欲将其碎尸万段,却不想童天自知难以逃出生天,不想死后尸身受辱,拚尽最后一丝真气,跃落万丈深渊。
半空中,鲜血自口中喷溅飞洒,不及片刻,已是消失在深渊下。众位高手心有不甘,寻路潜下深渊搜索,却只见到斑斑血迹。
山高林密,虎狼嘶吼声不绝,近在耳边,也只当童天已葬身虎口狼腹,随即传告江湖黑白两道,血手童天业已授首伏诛,命丧云梦山,尸骨无存。
不想时隔多年,血手童天却又突兀地重现江湖,并且留下杀人夺命的独门标记,血手印。
想起童天的凶残狠辣,文士打扮的中年人也是头皮发麻。自己孑然一身,了无牵挂,大不了拚上这条命就是,只不过总镖头祝少卿早已娶妻生子,幼子年弱,难免舐犊情深,心中有所牵挂,患得患失,顾虑重重。
“大哥,童天既然已经显露行踪,今晚就必定会登门逞凶,不如趁现在城门未关,让大嫂和侄儿易容乔装,混在镖师下人当中出城,你我兄弟留在镖局跟童天周旋,只要撑到明日午时,一阳子前辈和七位师兄赶到,大嫂和侄儿就能逃出生天。”文士打扮的中年人沉吟片刻,道。
程少卿面色沉重,手指轻拈长须,在廊下来回踱步,半晌才道:“二弟,你大嫂武功低微,小儿又是年幼无知,不如由你护送......”
“不行!”
不等程少卿说完,文士打扮的中年人已是断然拒绝,道:“大哥,你我八拜之交,情同手足,我怎么能在这个时候离你而去,若是如日后又有什么脸面在江湖上立足。”
义正词严,铁骨铮铮。